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000万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为4,000万股,其中1,000万股为无限售流通股。
一、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为7,506.66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为4,506.66万元,本次权益分派共涉及2,000万元的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尚待审核。
金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二现金红利分配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收到公司股东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发来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批复》,国元证券的股东国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期货”的股东国元证券为公司2021年度以实物资产形式认购的债转股股份,以国元证券收到现金分红作为债转股股份的一部分,于2021年5月15日进行现金分配。
公司股东国元证券持有公司的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期货”100%股权,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享有权益,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公司的上述前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第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四、上市公司违规减持行为未及时披露的具体表现
上市公司的违规减持行为虽然对公司的股东权益影响较大,但是其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是有限的。
五、自查并说明
(一)自查并说明
经自查,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成都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152号)